【本報台北訊】特偵組偵辦扁案,查出前總統陳水扁另有未曝光的犯罪事實。他與扁嫂吳淑珍兩人涉入「二次金改」案,由於相關事證無法在預訂結案時程完成調查工作,因而有不得不聲押陳水扁的偵查必要,所以才作出聲押扁的重大決定。
特偵組透露,「扁家不法獲利,多得嚇人,絕對不止十億元!」
除了目前已被媒體報導的洗錢等案情,特偵組其實還掌握有一些扁家未曝光的貪瀆事證,也已開庭傳訊證人,製作筆錄,據了解,檢方將在洗錢案結案後,提訊扁追查。
特偵組前天下午二時三十分偵訊完陳水扁後,討論後認為,陳水扁活動力強,政治動員實力龐大,如果讓他逍遙法外,勢必影響「新案情」的偵查,內部開會投票表決,一致通過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陳水扁。
扁案中,已被外界熟知的案情,包括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藉插旗兆豐金利益輸送扁家日本密帳一億元、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聲稱致贈前第一公子陳致中結婚禮金六百萬元、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替吳淑珍操盤海外理財案,但特偵組明確表示,「這三案與新案無關」。
特偵組正透過法務部向國際反洗錢組織聯繫,預備偵查「多得嚇人」的款項,目前已有初步進展。
特偵組現亟欲取得扁家新加坡、瑞士、美國以外國家的人頭帳戶名稱、帳號,並起訴陳水扁,以持起訴書向外國交涉,陳水扁被羈押後,特偵組仿如吃下「定心丸」,有望突破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