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台北縣某家商在校內設吸菸區,讓學生自由自在吞雲吐霧,嚴重影響他人拒吸二手菸的權益。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高中職以下學校全面禁止吸菸,但學校卻違法。教育是良心事業,當社會價值一步步退讓,學生守法的觀念愈來愈薄弱時,學校更應該恪遵法律,維護師生基本的權益。
其實,許多學校也設有戶外吸菸區,部分教職員和學生卻在室內吸菸,希望這些學校主事者拿出良心,在聘書上加上不吸菸的條文,校規也應明訂不准學生在校內吸菸,徹底配合政府法令。
筆者在數所學校教課,常見教學大樓的樓梯間滿地菸蒂,這個問題已是老生常談,希望各單位落實遵守新法,給大家一個清淨的天空。
本榮(桃縣中壢/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