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景氣差、借錢難,刷卡購物變賣求現的民眾激增,因而坊間興起「個體戶金主」的行業,經營者多屬跑單幫,為避免稅捐單位稽查,大都依賴熟客「口碑」拓展客源。
他們先開出採購單,交由刷卡求現的民眾購買後,刷卡人當場拿走九成現金,個體戶再利用一成差價,轉賣貨品獲利,而賣場可衝業績,但「一魚三吃」的結果,銀行可能必須承擔卡債。
曾經有人打趣說,銀行經營者要有隨時被「搶」的心理準備,筆者覺得,隨著信用卡、現金卡、馬上貸和「個體戶金主」等日趨浮濫,銀行經營者更要有隨時被「倒」的心理準備。
據媒體報導,「個體戶」與持卡求現民眾「吃定銀行」的行為,去年就曾出現,檢警認為有詐欺之嫌,曾雷厲風行查辦,但法院認為有實際交易,且刷卡人按期繳付循環利息,雖然最後造成卡債呆帳,僅屬民事糾紛,充其量只是涉及未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及逃漏營業稅,通常判決無罪,更讓個體戶金主有恃無恐。
而且,業者自誇是在做「功德」,讓亟需用錢、卻借不到錢的人多一條生路,「客戶倒銀行,總比倒親戚朋友好」,這種說法似是而非,其實缺錢的人雖然暫時解決了燃眉之急,卻有可能陷入信用破產的危機,強調做功德,其實是不道德。
次級房貸和連動債等已重傷了金融業者,如今又有個體戶金主問題,俗話說「解鈴終需繫鈴人」,金融業者必須更嚴謹和務實地審核申卡人的財務狀況。
潘扶敏(北縣板橋/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