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樣市售十種品牌 僅六款有安全警語 違法廠商應負起責任
【本報台中訊】消基會台中分會日前接獲魏姓婦人投訴指出,她一歲多的女兒用「優生安全玻璃奶瓶」,但小孩跌倒被破裂奶瓶碎片割傷手掌,送醫縫三針後,小孩看到奶瓶就害怕,她向業者反映,但業者與她對「安全玻璃」認知差太遠,且僅願賠幾箱奶粉及兩千元醫藥費,令她氣結。
針對台中幼兒被「安全玻璃」奶瓶碎片割傷事件後,消基會抽樣十種品牌的市售玻璃奶瓶,發現多數業者在商品標示均有,但欠缺警語及緊急處理危險方法,僅有六款玻璃奶瓶有提醒玻璃易碎、不可摔。
消基會抽樣市面十項常見的玻璃奶瓶,發現僅有奇哥、喜多、麗嬰房、NUK、貝親、CHU CHU BABY等六款有對消費者使用玻璃奶瓶的安全提醒。
消基會中區分會食品委員王進崑建議業者,在製造、生產玻璃奶瓶時,應注意是否符合規定,同時對使用玻璃奶瓶的消費者提出警訊。
對於這次出事的優生安全玻璃奶瓶的標示,王進崑說,優生雖在包裝有小字「試管級玻璃、耐高溫攝氏五百度」、「瞬間溫差變化下不易破裂,日本安全無鉛零觸感技術」,但這樣的內容就可能在消費者選購時造成誤導嫌疑,可能已觸犯消費者保護法、商品標示法,他認為廠商應負起責任,標示警語「危險」、「易摔破」等明確的警告標語。
優生公司客服經理鍾中平昨天說,在事件發生後,就派人去關切且送了最新生產的奶瓶,表達歉意,願意支付醫藥費,希望送奶粉慰問,小女孩的母親原本考慮,但後來拒絕。
鍾中平指出,優生無鉛安全玻璃奶瓶是試管級玻璃,並無強調是安全玻璃材質,優生奶瓶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事發後公司內部討論,已經決定會在一周內改變包裝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