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大考中心因要「捍衛考試獨立性」,不願按新修正通過的「預算法」,接受立法審查預算及備詢,而退回教育部捐贈的五億元。
筆者認為,權責相符是民主鐵則,立法院若做的不對,媒體會監督,同理,大考中心不能迴避監督,否則會落人口實。
依預算法修正案,政府捐助基金累計逾五成的財團法人,皆要將預算送立院審查,並接受質詢。大考中心自民國八十二年成立,先後接受教育部五億元捐助,接受監督是天經地義,如果只因要「捍衛考試獨立性」而規避監督,外界會質疑大考中心是否在「耍老大」,甚至「搞獨立」?
若大考中心真的「獨立」,如考試因風災是否如期舉行或補考等棘手問題,必須整合各縣市首長意見,方能獲共識而解決。
此外,若「大金主」真的撤資,一個「民間機構」承擔得起考招重責嗎?權衡輕重,值得一搏嗎?
每個單位都怕立委,但再怎麼大,也不會比人民大,透過輿情監督,「立法院大小聲」全都播,大考中心縱使有滿腹委屈,只要行得穩、做得正,不待發聲,自然會有人挺身而出說公道話,但不接受監督,無非意味「我行我素」,要人民接受「嘸嘜按怎?」這是教育示範嗎?
我們教學生要依法行事、權責相符,是因「權力」與「腐化」有很大的關聯,如果「上梁」可便宜行事,基層再多的法治教育,又有何用?大考中心應三思。
蔡仁榮(高雄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