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兒子已三十歲,可是還是沒有責任感,懶惰、虛榮心,愛講謊話,常外面欠錢,我幫他還債,別人跟我說一定是我上輩子欠他,真是這樣嗎?
福報禪師答:有個小男孩順手拿走鄰座同學的文具據為已有,他的母親不但不予追究,而且當做沒發生過。此後小男孩在成長過程中,不斷犯案,最後終於因搶劫殺人被補。被判死刑的這名年輕人,臨死前還責怪哭得死去活來的母親說:「如果第一次我偷別人的東西時,您罵我甚至打我,我也不會有今日。」
年輕人雖然至死還把自己沉淪的責任推給母親,但造就他人格不成熟、價值觀扭曲的,的確是沒有盡到教養責任的母親。
這個例子對一個為孩子憂心如焚的父母來說,是太殘忍了點,然而所謂「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兒子行為不當,不應該等到他三十二歲了才產生問題意識,因為沒有責任感、懶惰、虛榮心、說謊等不良特質,並不是一朝一夕形成。有沒有過分溺愛孩子?自己可以判斷!光是常常替三十二歲的兒子還錢這件事,就有點匪夷所思,不妨思考一下:不替他還錢會怎樣?
以上是針對「性格」上談,人格特質是自小養成,如果你覺得對兒子的確沒有過分溺愛、而且從小就訓練讓他獨立,那麼也有可能是身體出了問題,如過動、恐慌、強迫症等,已被證實是大腦所屬區塊出了問題,可以尋求醫療解決。
佛教雖然講業力輪迴,但目的是在於了解它、改善它,而不是消極的接受。照此下去,不用追溯到上輩子,你這輩子就欠他了。萬不可讓自己和孩子被這種觀念綁死,否則孩子更理所當然的懶惰、欠錢了。應該適當的讓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因此而挫折、受辱,那也是成熟必經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