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針對中正機場擬取消媒體派任記者長駐機場採訪,內政部長李逸洋昨天表示,國安單位其實在去年就已做此要求,現在會議結論只是把機場記者採訪證到期日,從今年十月提早到二月底,且在三月一日起,中正機場攝影記者證將全面取消。常駐記者改用個案申請方式,在新聞事件發生時,才能進入機場採訪。
為何九十三年修正的規定到現在才實施?內政部政次顏萬進昨天感慨表示,明知機場長期工作證沒依據,又不敢馬上處理,才採取漸進式作法,一拖到現在兩年多了。另外,調整並非像外傳受到個案影響,而是長期機場採訪亂象所致,英國一個唱歌的在機場罵髒話,外國藝人從下機艙開始大搖大擺,這樣好嗎?還有藝人家暴或老公劈腿,一路在機場追逐哭泣,長期累積的舊問題真的很多。
對於箝制新聞自由的聲討,顏萬進說,九一一過後,英、法、美、日本、新加坡等先進國家,對國際機場都有嚴謹維安措施,這些新聞保障都不亞於中華民國的國家,基本上都採取個案申請模式,而新加坡申請還未必獲准。
他還說,昨天會中與新聞局代表取得共識,從出版法廢止後,媒體採訪不需新聞局核准,各國機場採訪也都不是由新聞主管機關核准,所以才將個案申請核准權,交給安全單位即航警局受理,警政署核准,並呈內政部備查。
顏萬進表示,持證不用繳回就進入管制區,只有中正機場,另一國際機場小港機場,從未有發證自由進出的情形,中正機場調整後,其他國際機場也會相對應,讓管理標準一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