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雞啼日出天下白」,是農業時代的自然規律。現代都市人大概沒聽過公雞叫,更沒有隨之起床的經驗;當然,現在公雞「工作時序」現代化,晨啼已變為率性為之。
必須規範雞啼嗎?從前美國這麼做過:在加州安大略市,「公雞不可在本市啼叫」。伊利諾的肯尼爾沃斯村,「公雞若要啼叫,必須距離任何住宅300英尺;母雞下蛋後若想咯咯叫,必須距離200英尺。」加州洛姆波克市甚至「擁有或飼養公雞違法,這被視為擾亂安寧。」
至於,阿肯色州費耶特維爾市,「下午六點以後禁止狗吠」,可能是因人們晚上需安寧,或怕狗半夜「吹狗螺」,引起鬼魅聯想。
「動物聽令,不准叫!」
動物當然不懂得聽令,那主人怎麼做?嘴巴綁起來?這在現代,恐怕會被控虐待動物。尤其,佛羅里達州的基威斯特市,雞被視為「保育類動物」。
從前也不准虐待動物,譬如蓋爾斯堡市「用棒球球棒打老鼠,罰款1000美元」。而科羅拉多州的丹佛市,虐待老鼠是違法的。更不可思議的是,伊利諾州的諾摩爾明令:「對狗做鬼臉是違法的」
不准虐待動物,還包括菸酒。在芝加哥,給狗喝威士忌違法。阿拉斯加的費爾班克斯,給麋鹿喝酒精性飲料是犯法行為。伊利諾州錫安市,將點燃的雪茄給狗、貓或其他馴養的動物抽,都是違法的。印第安那州南本德市,強迫猴子抽菸是違法的。
二十一世紀的現在,想把貓熊染色,給牠「彩色的人生」,鐵定是違法的。早期的印第安那州也相似,以染色、沾污或其他方式改變鳥或兔子的天然色彩,犯了B級輕罪。
「蜜蜂聽令,不准亂飛!」
伊利諾州的柯克蘭,不允許蜜蜂飛越該村或通過任何街道。肯塔基州,「所有進入本州的蜜蜂須附健康證明書,說明這些蜜蜂的養蜂場沒有傳染病。」也許養蜂場做得到吧,但怎麼指揮蜜蜂的飛行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