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引發治安與人權爭議的檢肅流氓條例,因部分條文三度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明年一月底前條例廢止,經內政部等單位評估後,決定廢而不修。
檢肅流氓條例引發的爭議頗多,但該法向來是警方對黑道的緊箍咒,不料依內政部調查結果,全國二十三個縣市警察局,高達十六個贊成廢除。連警方都贊成廢止檢肅流氓條例,是否是「自廢武功」,第一線的警方有兩極的看法。
由於分數之高,居各項刑案之冠,對有黑道情資的刑警來說,掃黑就是「大補貼」,也容易成為長官面前的「紅牌」,反之,長期沒有提報對象、又缺其他績效,就變成「黑牌」。
掃黑也有地域性,「治平」對象是幫派首惡,位於都會區、轄區治安較複雜的警分局,比較容易找到對象提報,相對來說,郊區的警分局就比較吃虧,可能要跨區找績效,此外,兩個月一次大掃黑,也被認為太過頻繁,種種因素,可能造成多數員警認為全國大掃黑應該停一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