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社記者觀訊綜合外電報導】香港私隱專員公署向立法會提議「宗教信仰等資料是『敏感的個人資料』」,只有在特殊情況才可以收集及使用,天主教和基督教的神職人員大大反對。
方濟會陳滿鴻神父說,在非民選和缺乏監察的國家,管束收集和使用宗教信仰資料的法例,可能淪為遏制宗教信息流通自由的工具;在香港未普選情況下,有關法例可能對宗教團體使用資料造成限制,他對相關修訂抱持懷疑。陳神父說,假如政府對敏感資料管束過於嚴密,會影響知情權及社會互信。
基督教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牧師說,宗教信仰並非不能公開的資料,故不宜對宗教團體收集有關資料設限。他說,教會機構聘請職員、安排教會場所的婚禮時也需要當事人提供信仰資料,現行隱私條例也保障求職者,因此他不贊成這條修訂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