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員工購買投資型保單

 |2008.08.25
837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昨天表示,營利事業為員工購買投資型保單所支付保險費,非屬團體壽險,不得列報為營利事業費用。

國稅局日前查核發現甲公司九十五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其保險費列報團體保費三十餘萬元,為規劃員工的退休福利,以公司名義團體彙繳繳納保險費,依該公司提示的保險單,是個人還本終身壽險,依規定,非團體壽險,不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八十三條第五款規定,因此,予以剔除。國稅局說明,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團體壽險,由營利事業負擔保險費,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准予認定。

不過,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函說明,目前已核准的投資型保險商品,可區分為投資型人壽保險及投資型年金保險二類,均為個人保險,尚無核准投資型團體人壽保險或投資型團體年金保險案例。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