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青安3.0將於8月1日上路,其中在「排富」方面,除了個人所得收入以200萬元為限,針對房屋總價的「三級制」,財政部訂出以「成交總價和銀行鑑價」孰高來認定;至於若因配偶往生導致婚姻關係消滅,仍可保有加碼額度的利率補貼,不會因此被銀行追回。
財政部國庫署昨將青安3.0的問答集發函8大公股行庫,方便承作這項業務的各行庫在執行上的標準。其中房屋總價的申貸限制分為台北市3500萬元、新北及新竹縣市2500萬元、其他縣市2000萬元,新制規定依住宅鑑價或買賣總價兩者孰高來認定。
比方說,借款人買一間台北市的房子,買賣總價為3400萬元,銀行鑑價為3600萬元,此時借款人就不能申請青安3.0貸款專案。
配偶往生 可保有利率補貼
至於個人所得200萬元的排富條款,財政部要求必須以國稅局的「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作為認定依據,至於攤販、自營商等若缺乏所得清單資料,可提供資金流程或營業資料等相關收入證明供銀行認定所得情況。
青安3.0也提供婚育家庭獎勵,貸款最高額度從1000萬元加碼至新婚家庭1200萬元、育兒家庭1500萬元。不過,如果被發現假結婚,不但要追回原本的貸款補貼利率,還要重新核定貸款成數或利率;至於如果核貸後離婚,銀行會追回200萬元額度的利率補貼,例外情況是因配偶往生導致婚姻消滅,仍可維持1200萬元額度的利率補貼。
此外,即使是夫妻離婚,只要擁有子女監護權,且子女未成年,可維持1,500萬元額度的優惠利息補貼。
嚴禁出租 社宅也不許可
財部也規定,青安3.0申貸戶嚴禁一切出租方式,包括房間分租、整層出租、頂樓加蓋出租,甚至作為社會住宅等公益出租人也不許可。再者,外國人在台灣買房,或國人想在海外置產,也不能申請青安3.0。
儘管青安3.0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自用住宅才能申貸,但若民眾名下的房子因天災受損,只要檢具建物的「紅單」照片或影本等資料,也可申貸。
財政部也提醒,銀行會綜合評估申貸人的收支負擔等財務能力,決定是否核貸及核貸條件,並非所有申請案件都能取得貸款最高額度、8成貸款額度、5年寬限期或40年貸款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