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立法院長韓國瑜率七名朝野立委訪美,行前民進黨府院卻猛批立委未依法定時程審查預算;指責在野黨正事不做、惡修法律為特定人士開後門。
立法院審查預算確實延宕了日程,原因是所通過停砍軍公教年金等法案,行政院不依法行政,不副署、不執行還申請釋憲;又未依誠信協商處理,致立委反制,形成僵局。
在野黨選票和國會席次都已超過執政黨,卻仍遭行政輾壓,和選前檢調即介入追案。立委能修改法律,自會權謀自保;也能審預算,為人民看緊荷包,削減當朝撒幣金脈。
且總預算裡經常性、延續性業務照常支付,新增國防、社福預算也已通過三讀;行政院還訂定作業要點,藉行政命令就可發兒少成長津貼,運作政務不乏竅門。
民進黨訾議的開後門修法案,有《立法院組織法》(顏寬恆條款)、《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高虹安條款)、《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周典論條款)、《刑事訴訟法》(柯文哲條款),均視為因人設事,替涉案者開脫。
在野輿論則認為批評未審預算和惡修法律,是執政者項莊舞劍,意在年底地方選舉中站上道德制高點。現實則是藍、白兩黨已合作共推縣市長參選人,並高度戒備執政黨的行政、司法運作。
藍白合推新竹市長高虹安選連任,她有誣告和詐領助理費兩官司纏身;修選罷法,是敘明誣告被判緩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刑時,仍能登記為候選人,維護憲法基本參政權。
詐領助理費案,她一審被判刑停職,上訴高院改依偽造文書另為判決,得以復職;但遭發回更審,結果未定。地方議論今年九月候選人登記結束後,如高院判她有罪定讞,喪失參選資格;民進黨在另無人競選情況下,所提人選豈不直登市長寶座。
因此有人獻策藍白應有備胎同步登記參選,備胎應為學養佳的新面孔;如此高虹安能選到底時不虞分散票源;高無法選時,賭爛票會助備胎一臂之力。
另如國民黨提名的屏東縣長參選人蘇清泉,因颱風天醫院違建致災,本已緩起訴;去年檢方重啟偵辦,今年六月再被起訴。花蓮縣政府主辦學生免費午餐,被檢舉未依採購法招標,今年五月遭檢調偵辦,副縣長以下相關官員獲交保,案情還在發展中。
在野認為選舉年司法利劍出鞘,先扣不法疑點,待查清還原真相時,選舉已落幕;這種製造問號的選前運作,最能左右選情。
台灣民主陽為政黨政治,陰為贏者全拿;選戰重點亦在戰(殲滅對手)輕選(選賢與能);既是殲滅戰,豈能不防極端手段。
在野黨修四法,陽為維護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利,明細法律文意,免除黨政化司法羅織罪名,和不符比例的介入;陰面當然是案主涉訟,才察覺法制罅隙,亟須檢討並付諸公論。四修法案有的通過,有的卡關,屬因人設事也情非得已。
兩千多年前的戰國時代出現鬼谷子縱橫捭闔學說,探世情利害相隨,人心有陰陽兩面;觀察細節,識透心理,才能權謀自保。
鬼谷子時代法律是原則,王命嚴於法。如今政局、世道複雜,法律千萬條反映了社會公理嗎?司法者的功名利祿,能扶正義理的天平嗎?黨意會嚴於法嗎?
法律若文明、司法若清明,鬼谷子心法:「保有善良,但比惡人更有手段。」就少摻和些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