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軍購特別條例,朝野經過表決,通過藍白黨團提出的修正動議版本,採購項目限縮為對美軍購,預算金額共計7800億元。已公布的5項軍售下修為3000億元,美方若在條例施行後一年內同意出售防空飛彈等4項軍售,預算上限4800億元。全案規畫執行7年,至2033年底為止。
綠批削弱防衛量能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在法案三讀後現身立院議場前,與兩黨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鄭麗文說,第一批美國軍購發價書來到台灣,身為國會多數的2大在野黨立刻處理,毫無延宕。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感謝鄭麗文在最後關鍵時刻,爭取黨團成員支持;也感謝立法院長韓國瑜、台中市長盧秀燕提供寶貴建議與重要協助。
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表示,遺憾在野黨始終無視國防部與行政單位的多次說明,將美方與國際的提醒當作耳邊風,限縮台灣防衛量能,可能讓國防安全出現破口。
藍白黨團最後敲定的修正動議,明定採購項目包括美方已公開的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標槍反甲飛彈、拖式2B反甲飛彈等5項;預算上限新台幣3000億元。
美國政府在軍購特別條例施行後一年內同意出售的軍購項目,包括軟、硬殺混合反制無人機系統,各型反彈道及防空飛彈、中低空防空飛彈以及反甲飛彈戰備存量補充等案,待美國政府正式同意售予後,依據發價書覆實編列預算,上限為新台幣4800億元。條文明定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各項經費非經立法院同意不得互相流用,但若經費額度因匯率變動影響超過上限的部分,得以總預算方式編列。
採購採一年一期編列
三讀條文將條例定名為《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採購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
三讀條文也規定,行政院應於條例通過後一個月內,針對過去5年軍事採購之項目、金額、效益與到貨情形,以及採購項目如何提升聯戰效能等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並應在立院同意後2個月內,將第一批特別預算送交立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