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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管理,要肯擔當,要肯負責,要肯幫助人,因果必定不會負人,對自己必然有好的收穫。圖/資料照片
文/星雲大師
二、警察為我脫困
民國三十八年(一九四九),是大陸和台灣人民災難的年月,也是他們爭取幸福的歲月。因為內戰,大陸的居民紛紛要逃來台灣,我是由於僧侶救護隊的因緣,也在怒海餘生中到了台灣。甚至我那時候,連台灣在哪裡也都不知道,無親無故,就這樣來到台灣。
到了台灣後才知道,前途無路,寺院不能掛單,因為我們青年僧侶是危險的、令人猜疑的人物。甚至我們有一些青年同道,因為知道生活艱難,就紛紛改裝易服,另求出路。可是我除了做和尚以外,從沒有想過要做別的什麼事情。
我在中壢圓光寺待了近兩年的時間,民國三十九年(一九五○)到新竹青草湖靈隱寺,在佛教講習會擔任教師。那時候的台灣治安風氣,人人都是嫌疑分子,寸步都得小心,由於我在台灣省佛教講習會教書,新竹縣佛教會就邀約我每個禮拜六,到新竹市城隍廟前做弘法講演。我心想不妨嘗試學習,本來我在大陸時就想到,佛教應該要重視宣傳,製作街頭的壁報,進行街頭的講演。
可是從青草湖到新竹,需要一個半小時的路程,我倒不怕路途遙遠,但是要上街,警察是不會准許的。因此,我必須事先到派出所,向他們報備請假,說明原因,告訴他們幾點出去、幾點回來,他們才得允許我外出。
每次從青草湖到新竹,必定會經過派出所的門口,我逃不了他們的眼線。他們好像是我的上級長官,我都得向派出所請假,他們也認為這是理所當然。但是在我總覺得,這是一個負擔,好像我是什麼犯人,一定要得到他們的允准,我才能前去弘法布教。
這樣幾個月後,有一位警察忽然跟我說:「星雲法師!我們有一個民眾國語補習班,是上級交辦的,可是我們派出所沒有場所,想借用佛教講習會的場地,就交給你來辦,好嗎?」我一聽正中下懷,那時候對於講學弘法可說充滿了熱情,我就接受了這個任務。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他們的民眾國語補習班,沒有人肯去聽警察講話;每一次都要下傳票,傳他們去上課,可是老百姓還是相應不理。我接手之後,最初第一次,只來了二十餘人,第二次來了八十多人,兩三個禮拜之後,就變成兩三百人,讓派出所大為驚訝。心想,一個年輕的和尚,到底有什麼神通法力,可以讓老百姓自動自發的來學國語、聽講學。
因為有這樣一點感動的因緣,之後他們就對我說:「你很會講學,以後你到新竹城隍廟弘法布教,就不必再跟我們告知了,你可以直接前往!」從此以後,新竹壹同寺的老師父玄深法師,他是大家閨秀出身,他就從中幫助我,用腳踏車載我到新竹,讓我不用走近兩個小時的路程。我感覺到在台灣,這是警察為我脫困的第一個最好因緣。
所謂管理,要肯得結緣,像警察交付給我的任務,雖然沒有待遇,但合乎我的興趣、合乎我的志願,我接受了以後,由於我這一點結緣的心態,那麼之後就有好因好果了。
所以說到管理,要肯擔當,要肯負責,要肯得幫助人,不是光想著要討巧、討便宜,要能奉獻服務,因果必定不會負人,對自己必然有好的收穫。因此,不論在管理上方便與否,自己都會獲得很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