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宣布放寬外籍家庭看護申請條件,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兒童就符合資格,預計自4月13日起受理申請。圖/曾原信
【本報台北訊】為照顧育兒家庭,行政院會今天擬拍板新制,將外籍幫傭申請資格從「多孩家庭」擴大至「一孩家庭」。未來只要家中有一名未滿12歲兒童即可申請,但每月須繳5000元就業安定費,家中有罕病、身障兒童等特殊家庭也有相應放寬,粗估全台144萬家戶適用,4月13日起開放受理。
現行規定,雇主申請召募家庭幫傭時,必須有3名以上年齡6歲以下子女,或有4名以上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兩名為年齡6歲以下條件,或點數達到16點才可聘僱家庭幫傭。
總統賴清德去年指出,為釋出女性勞動力,擬放寬家裡育有一名小孩就能申請家庭幫傭。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昨天指出,社會反映現行制度過於嚴格,難以符合真實需求,政院已決定拍板放寬。勞動部今天將在行政院會報告「外籍幫傭放寬政策規畫」。
根據新制,一般案件就業安定費維持5000元,家中只要有一名未滿12歲兒童即可申請。針對弱勢及特殊家庭,就業安定費將降為2000元,且有相應放寬,包括家中有一名未滿12歲罕病、身障、特殊境遇兒童,或未滿6歲發展遲緩兒童;一名未滿12歲兒童加上一位身障或單親家長;兩名未滿12歲兒童,其中一名未滿6歲;以及3名未滿12歲兒童,都能申請。
勞動部預估,全台約有144萬戶家庭適用新制,其中弱勢、特殊境遇家庭約5萬餘戶。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並非所有家庭都有需求,許多家長仍期望維持托育服務,也期待成長過程有教導跟陪伴,家務協助僅是部分需求,目前難以預估申請人數。
民間批 牴觸公共托育政策
針對外籍家庭幫傭放寬,民間團體批評,此政策不但與現行公共托育政策牴觸,對提高女性勞參率效益也不大,更只有高所得家庭請得起;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憂心產生「排擠效應」,導致「重症失能家庭」面臨更嚴峻的缺工危機。
對此,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輔導理事長彭淑燕表示,在少子化與雙薪家庭普遍的情況下,政策有助紓解部分家庭育兒壓力。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如果朝放寬方向走,對一些家庭確實能減輕負擔,另外政府一直在透過育嬰假的彈性化、家庭照顧假的放寬,讓父母申請更容易,這也是減輕家庭壓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