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新北楊姓國中生遭割頸,行凶的郭姓少年、林姓乾妹分別被依殺人罪判12年、11年徒刑定讞,不僅被害家屬沉痛,民間也批評《少年事件處理法》過度保護少年,尤其是少年犯下殺人重罪執行完畢後即可塗銷前科制度,引發撻伐。司法院昨表示,可在不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的規範下,參酌各國立法檢討修正。
我國現行少事法規定,少年觸犯刑罰法律,受保護處分、或受刑罰宣告,不管有無再犯,於執行完畢後滿3年、一律塗銷。而情節輕微、法院為不付審理交家長嚴管等處置者,則以執行完畢滿2年,一律塗銷前案。
但楊姓國中生命喪校園,加害的學生因少事法「完整保護」,被害家屬卻連自己的兒子名字都提不得,點燃民眾怒火。司法院表示,司法院院會已通過少事法修正草案,未來少年觸法犯罪,受保護處分、或受刑之宣告(例如少年犯殺人重罪,經判刑確定),執行完畢後,在3年之觀察期間內,如再觸犯刑罰法律或犯罪者,一律不塗銷前科;反之、如在執行完畢後、3年內、未再犯罪者、一律塗銷前科。目前草案經行政院會銜,送立法院審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