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文隆
台灣街頭曾經出現過一座立牌,那老兄穿著吊帶褲、戴著墨鏡、綁個小辮子,旁邊還有一行字:「徐則林說此地為禁菸區」,作為禁菸的代言人。
熟悉歷史的人大概都知道,清末鴉片戰爭的起因,就來自於禁煙,那位負責虎門銷煙的欽差大臣名為林則徐,剛好就是「徐則林」三個字倒過來。只是此煙非彼菸,林則徐銷的是鴉片煙土,徐則林針對的是菸草危害;林則徐是歷史上真實存在的人物,徐則林卻是董氏基金會委請漫畫家朱德庸創造出來的虛構角色。
菸草含有尼古丁,具強效擬副交感神經刺激作用,為香菸的主要化學與致癮成分,會使人上癮並產生依賴性,也屬於興奮劑的一種。
研究發現,吸菸對身體的危害不小,會增加肺部負擔以及心血管疾病風險,不僅對吸菸者帶來傷害,點菸時,因焦油、氨氣、尼古丁、懸浮微粒、超細懸浮微粒、釙-210等超過四千種有害化學物質及數十種致癌物質被釋放,周圍的人也被迫吸入二手菸,毒性甚至比一手菸更高;原因在於,二手菸是由不完全燃燒所產生,而且沒有經過濾嘴過濾使然。
為了避免菸害傷害健康,董氏基金會自一九八四年成立伊始,以「促進國民身心健康、預防保健重於治療」為宗旨,致力於菸害防制、食品營養、心理衛生及器官捐贈等工作。其中,最具影響力的要屬菸害防制,自創立初期,孫越叔叔與陳淑麗女士便與董氏基金會結緣,成為終身義工。然而,由於菸酒由政府公賣且利潤頗豐,復有國際菸草公司施壓,都使得菸害防制推廣不易。
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政府開放洋菸進口,同時開放菸品廣告及促銷。董氏基金會結合婦幼及環保等二十一個民間團體,成立了「中華民國拒菸聯盟」,在中美菸酒談判期間持續發動抗議。
一九九二年,美國政府放棄以「三○一條款」為脅,推促更多香煙廣告上市的要求,方使菸害防制得以進一步啟動。一九九三年,朱德庸設計的徐則林於五月三十一日「世界禁菸日」亮相,成為禁菸代言人;此外還有女性形象的「徐則琳」,以示不分性別,共同拒菸。
歷經五年多的努力,《菸害防制法》於一九九七年三月四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依法於九月十九日上路實施。
該法明文規定,未滿十八歲不得吸菸、不得提供菸品予未滿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主管機關依法得對香菸、菸絲與雪茄收取健康福利捐;菸品容器正面及反面明顯位置,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及戒菸相關資訊,其標示不得低於該面積百分之五十;同時表列禁止吸菸或須設立吸菸室的場所等,並訂有罰則。
菸草雖是古老的產物,但隨著科技日新月異,利用鋰電池霧化、減少焦油產生的電子菸,也在二○○三年問世,經過宣傳與大量製造,逐漸普及。只不過,電子菸雖也添加尼古丁等物質,但並非菸草,《菸害防制法》為了填補漏洞,已於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布,禁止電子菸與加熱菸的進口、販售,並將吸菸與提供菸品的年齡限制,提高至二十歲以上。
從晚清的林則徐到近代的徐則林,都是為了民眾健康而努力的代表。所幸經過了將近三十年的宣導,當前大多數台灣民眾對於菸害防制也已多有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