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西洋情人節,看到各種相關應節的商品與活動廣告,動輒花費上千、上萬元,真是令人咋舌!
飯店推出的情人套餐,一餐要數千元,各類手表珠寶,從數萬元至上百萬元不等。
近年來,在商人的炒作下,過情人節的「成本」愈來愈高了,年輕的上班族通常月入不過數萬元,如何消費得起?
難道,維繫愛情一定需要藉由昂貴的消費來表情達意?收到愈貴的禮物,是否便代表對方愈有誠意?經營一家名牌皮飾店的好友告訴我,每年情人節時,都有顧客同時贈送高價禮物給不同的女友。她說,這類有錢的劈腿族還不少。
其實,精明的商人早在春節後便看準此商機市場,想要趁機大發利市。因此,在迎接情人節到來之際,如何做一個聰明的消費者,不隨唯利是圖的商人起舞,用自主的方式來歡喜過節,考驗著情侶們的智慧。
花前月下、燭光大餐,並不是愛情的保證,許多分手的怨偶,也都曾山盟海誓、濃情蜜意,唯有彼此個性相投、相知相惜、關懷體貼,才能使彼此的愛情歷久彌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