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大考中心昨日審查115學測違規情形,有考生超過入場時間,經監試人員制止仍強行入場,決議取消考試資格;另有考生未攜帶有效應考證件應試,離開試場後,欲用手機致電家長,一次觸犯2項違規,將扣4級分。
大考中心表示,閱卷組提報違反答題卷作答有931件,其中主要樣態、924件為「於作答區書寫與答案無關的文字或符號」。此外,考區提報違反試場規則共562件,以及考試服務處提報考生違反試場規則共1585件。
考區提報違規部分,大考中心說明,英文科考試中,考生放翻譯機在大腿位置,壓到並發出英文兩句,但表示未使用;另有考生口袋掉出全能拍照翻譯筆,監試人員撿起保管,螢幕顯示關機狀態。
大考中心主任張新仁指出,該案是攜帶翻譯機應考時又發出聲音,評估是為了方便操作閱覽,且對應英文科,學生表示沒有使用,「我們認為,還是要看行為本身。」最終,委員認定,考生帶翻譯機已危害考試公平性,將不予計分;帶全能拍照翻譯筆的考生則扣2級分。
有考生超過進入試場時間,經監試人員制止仍強行入場,為維護試場秩序,只能先讓其入場考試,並告知,此舉違反考試規定。該案最終經委員同意,「取消該名考生資格」。
另有考生在英文科未攜帶有效證件正本應試,作答期間,2位監試人員建議考生,聯繫家長協助送交證件,並陪同離座,該生竟自口袋中取出未關機的行動電話撥打。
該生的健保卡沒有照片,未能拿出有效正本應試,英文與後續的國綜、國寫扣1級分,加上英文科拿出手機,還要扣3級分,該科共扣4級分,該生家長在考數B時,提供身分證遺失的報案證明,因此數B、社會免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