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國立彰化仁愛實驗學校愛心助教的劉姓男子,因積欠貸款和卡債3百多萬元,迫於債務,竟涉嫌先為中風又洗腎的老父投保旅遊平安險共8百萬元,然後藉口陪老父出遊,再推父落大圳急流中溺斃,意圖詐領保險金。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指出,50歲的劉姓男子原本侍親至孝,當初辭去教職,是為盡心照顧中風又洗腎的老父;後來竟圖弒父償債,被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官指出,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立法時未將法定刑期定為唯一死刑,而將無期徒刑列為選科之刑罰,是不主張「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而尤重教育。經合議庭再三斟酌,認為被告尚未泯滅天良,故量處無期徒刑。
這件殺父詐領保險金案,發生於去年4月22日上午,家住彰化縣永靖鄉的76歲劉姓老人跌落八堡圳大排溺死;死者兒子供稱,父親散步後坐在水泥護欄上納涼喝水,不慎翻落水圳溺斃。
檢警相驗,發現劉姓老人行動不便,不可能在烈日當空時,走到離家幾公里外的落水地點,詢問劉姓男子「你父親生前有沒有保險?」他說沒有。事後檢警查出劉姓老人在出事前幾天,先後向幾家保險公司投保旅遊平安險,理賠金共8百萬元。
保險公司人員都指證,是劉姓男子主動上門幫他父親投保,受益人寫他自己。檢警追查後確認劉姓男子涉嫌重大,但他一直否認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