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大學法》已逾20年未修,立委近期提案修法。其一焦點為校務會議納入學生代表比例,大學4大協會在日前落幕的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共同提案,由台灣大學校長陳文章代表說明,建議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比例,在現行10分之1的基礎上,依各校特色及規模自訂。多個學生團體昨日發表聲明指出,「5分之1是目標,8分之1是底線」。
學團指出,「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提高」在2022年立法院通過提高至5分之1時,4大協會曾在教育部會議中達成共識,可接受提高至8分之1,但時隔4年,校長們像是在菜市場殺價,喊出的比例變成10分之1至8分之1。
學團認為,如果照校長的新「喊價」,等同沒有修法,多數學校可繼續維持10分之1,更忽略部分學校早已進步至9分之1以上,「本次修法8分之1是底線,並應將5分之1當作目標入法」,才能保障學生有效參與。
針對「校長遴選委員納入師生代表」議題,學團表示,許多私校校長主張公私有別、董事會要負責等,所以私校不該「一體適用」,對此認同公私有別,事實上目前草案也多設計公私不同比例、保留董事會最終圈選權,但私校不可以此為藉口完全排除師生參與。
學團提醒,部分校長主張修法要踩「煞車」,但煞車至少已踩了4年,應該停下來聆聽各方意見、凝聚共識再往前,如果不能再發動,根本不叫煞車,而是車子壞掉,期盼教育部異中求同,依約在2月提出版本,讓改革漸進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