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去年12月30日完成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及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審查,預計核定發布後1個月內受理民眾申請。內政部表示,30年以上屋齡4至6樓公寓,公共空間每棟最高補助960萬元,室內私人空間每戶最高補助30萬元。
考量部分屋齡超過30年以上但安全無虞的建物,暫時無重建需求者,可採取老宅延壽方式,優先完成外牆整修、防水隔熱、老舊管線更新、扶手更新、地面防滑與高低差改善、增設電梯及無障礙設施等機能改善工程。
內政部表示,申請案經地方政府審查核准後,得撥付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費用及第1期建築物修繕補助款,以核定補助金額30%為限;並於完工備查後撥付剩餘款項,可大幅降低民眾修繕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