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間廠商參與軍火生意的機會愈來愈多?繼多家中小企業獲得炸藥、底火等採購合約後,國防部最近又提出總數7600萬發子彈採購標案,總金額15億582萬元。採購品項數量最大者,是部隊最常用的5.56公釐步槍子彈,以往軍備局曾大量外銷美國,如今卻要外購,且數量達一年半的產能,引發議論。國防部至昨晚截稿尚未回應。
國軍各型小口徑槍械與子彈,由軍備局205兵工廠負責生產。為配合高雄市府「亞洲新灣區」發展計畫,205廠由前鎮搬至大樹,遷廠作業今年10月完成。依據國防部先前提交立院報告,2025年12月之前可以恢復生產。兵工體系退伍官員表示,如今205兵工廠已遷廠完成,還要大量外購,令人意外。
近期媒體曝光,多家中小型公司在登記增加國際貿易經營事項後不久,就成功拿下軍方標案。對此國防部長顧立雄強調一切合法,並宣稱國防部不管包商的名字與登記地,只要求如期如質拿到貨品。對此知情人士指出,顧立雄的說法並未違背事實,但確實有「高人」掌握到軍品採購作業竅門,將商機透露給新入門業者。尤其標案中往往附有擴充採購條款,才是廠商最大獲利來源。
《政府採購法》對此規定,招標時需先敘明後續擴充採購之總金額或數量,並未要求價格相同。廠商往往先以低價贏得標案,只要能順利履約,擴充採購就可因「原物料上漲」等理由調漲。擴充合約的預算額,通常與第一階段標案相同。以日前RDX炸藥採購為例,共採購170公噸,標案預算為8.2億元,福麥公司得標價為5.9億元,約滿後雙方再議續購,總金額上限也是8.2億元,執行期間最長至2028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