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法八日上路,但鮮少有人能清楚了解內容,甚至連立委暨助理亦不清楚狀況,遊說法號稱典型的陽光法案,又是立法院制定,然而多數立委竟連內容都沒有概念,遑論社會大眾。
況且,法案有關陳情與遊說的定義,未界定清楚,有心人極可能玩文字遊戲,規避陽光照射,因此縱使關說案件滿天飛,真正會依規定「強制揭露」內容,恐怕是癡人說夢。
不過,陽光法案聊勝於無,立委或行政機關首長不可能把所有遊說案件「做掉」,何況一旦東窗事發,還要受到處罰,仍有嚇阻作用。
而且,對法治未完全步上正軌的台灣來說,遊說法是「超前立法」,國人一時之間未必能接受,然而透過法案釐清政商關係分際,使「密室政治」紙包不住火,國人終會啟迪而改變觀念,具有正面意義。
所以,遊說法就算匆忙上路,可是比不上路要好,或許陽光仍然照不進密室,卻可以改變人民的思維,政治才有清明之日,因此,實施遊說法是重大的心靈改革工程,進而成為政治改革工程,必須落實執行。
魏無忌(台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