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朋友每年農曆七月,都會幫她所親近的道場勸募「供僧道糧」,有時我會覺得佛教老是說供養僧人,出家人都不用做事等著信徒「供養」嗎?
福報禪師答:所謂「供養」,意指供食物、衣服等給佛法僧三寶、師長、父母、亡者等。不是專指出家人而已。在早期的供養中,最初是身體行為為主,比如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四事供養,屬身分供養;後來亦包含純粹的精神供養,比如:讚歎供養、禮拜供養…等之崇敬態度,屬心分供養。
農曆七月俗稱鬼月,但佛教稱為「孝道月」,源於《盂蘭盆經》裡記載,目犍連尊者證得六通後,以天眼通看見亡母在餓鬼道受苦,雖然不忍心,但由於其母受惡業果報,即使到口的食物也即刻化成火炭,痛苦不堪。目犍連尊者於是向佛陀請求開示解救之方。
佛告訴目犍連,要救拔罪根深結的母親,必須仰仗眾僧修行之力,教他在七月十五「僧自恣日」時,設百味供養十方僧眾,並為其母施設法會回向,以拔濟母親之苦。這也是農曆七月供僧的由來。
世人以為凡供養,都涉及財物,其實總括供養物之種類、供養方法與供養對象等,有各種不同之分類,如有香花、合掌、慈悲、運心等四種供養;有懸繒、燃燈、散花、燒香等四種供養;有塗香(持戒)、花鬘(布施)、燒香(精進)、飲食(禪定)、燃燈(智慧)、閼伽(淨水,忍辱)等六種供養;乃至於《法華經‧法師品》之說,有花、香、瓔珞、末香、塗香、燒香、繒蓋、幢幡、衣服、伎樂等十種供養。
誠心供養,本身就可生福德,其中以三寶為大福田、最勝福田,所謂「人能弘法,非道弘人」,佛法的教化可以安定社會、匡正人心、促進和平、甚至繁榮家國,凡此種種教化之工作,都須仰出家人奉獻身心去做,若以「無所事事」來評量出家僧侶,未免有欠公允。何況信徒以財供養,而法師以法供養,二者是雙向關係,不應以外在有形物質,衡量無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