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立法委員林月琴與全國幼教產業工會、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昨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偏鄉幼兒園在《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22條放寬後,只要「未招滿」,就會被要求下收2歲幼兒,出現一人照顧2至5歲混齡班級的情況,將所有風險轉嫁第一線教保人員,呼籲中央須明定且補足人力標準,並禁止在無人力及設施設備配套下,實施2至5歲大混齡。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表示,園所反映「看到餘額就收」,使部分園所每月都要新增2歲幼兒入班,導致班級結構完全不穩定;班級活動、教學設計被迫全數降低至最低齡節奏,造成其他其他年齡幼兒受教權打折扣。
偏鄉普遍出現1人照顧2至5歲混齡班級的情況,完全違反兒童發展需求,如2歲幼兒使用為4至5歲設計的洗手台、跨班共用廁所等,導致照顧風險倍增。
此外,教育部國教署表示,為落實擴大公共化供應量的政策目標,持續推動「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園舍」,自2017年迄今共補助206園,總經費約104億6118萬元,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提供逾4000名幼兒就學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