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穎容台北報導】現行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校事會議」頻傳濫訴,目前的修正草案引起教師團體不滿,校事會議受理仍由校長找人召開會議決定,與現行作法相同,無法解決小案大辦問題,呼籲即刻廢除校事會議制度。
草案第九條指出,學校接獲檢舉後,校長應邀請校事會議委員的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調查人才庫的專業人員一人召開會議,除校了長僅得表示意見而無表決權之外,經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學校應於接獲檢舉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檢舉人是否受理,不受理者,應於書面通知內敘明理由。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公布的草案對老師仍不信任,並點出整個制度「最折磨老師的是兩三個月的調查」,從調查人才庫找人,且這些人員多為法律人,用法律觀點去做調查程序。
此外,全教總提到,教育部長期致力融和教育,有鑑教師對特生的輔導需花費較多心力,法規訂有針對安置特生班級可酌減班級人數的規定,但現行的高中招生制度下,酌減人數規定與招生員額核定規範相矛盾,讓第一線的教師長期處於「只見特生逐年遞增、依法減生從未成真」的困境。
全教總表示,普通班每安置一名身心障礙學生,得減一至三名學生,但《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特生卻採「外加名額」方式安置,導致班級人數不但沒有依法減少,反而因「外加」而突破班級人數上限,教育部應立即解決「外加名額」與「減生規定」的法規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