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因應2019年中美貿易戰,經濟部力推「投資台灣3大方案」,包含吸引台商回流、根留台灣企業、中小企業加速投資等。監委賴振昌、蕭自佑、王幼玲昨提出調查報告,直指3大方案有逾半案件未完成、貸款用途與計畫不符、投資地點屬未登記工廠等缺失,要求經濟部、國發基金檢討改進。
藍委:應追是否浮濫補助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批評,「經濟部好大喜功、畫大餅」,事後監院稽核才發現根本沒做到位,甚至有虛報情況,應該去追是否有浮濫補助。賴也質疑,監察院怎麼會只有要求檢討,應該要糾正才對,否則監院有講跟沒講一樣。
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截至去年底,投資計畫合計1619件,金額合計達2兆4556億元,具一定成效,但仍有718家廠商,因疫情、俄烏戰爭等因素調整投資計畫展延,更有百家廠商終止投資。考量正值美國對等關稅挑戰,經濟部應協助廠商所面臨之困境。
報告還發現,3大方案中,有廠商的貸款用途與投資計畫不符,應強化查核專案融資案件貸款用途機制;有關貸款金額占投資計畫成本,經濟部與國發基金資料有誤,不利有效評估,也應該檢討改善。賴振昌分析,廠商在設廠、徵才上可能進程有延遲,有些閒置,導致貸款與計價不符合,政府應盡量做好協助程序加速;王幼玲則質疑,投資方可能有各種考量,有些貸款金額超過投資金額,難道拿去炒房了嗎?
另外已核定案件中,竟有少數案件申請廠商,租用未登記工廠放置設備,經濟部未能適時掌握並輔導廠商改正,調查報告要求經濟部應研擬具體防範機制並落實執行。調查報告指出,廠商享有政府資源時,應善盡利益與員工共享之企業社會責任,但政府仍應慎重,避免嚇跑我國廠商。
經部:正常進度非執行不利
經濟部表示,投資從規畫、建廠、安裝設備再到正式投產,原就需3至5年執行期程,尚未完成的案件多是推動中,是正常進度,並非執行不利。
至於部分廠商貸款用途與計畫不符、貸款比例超過規定等問題,經濟部調查,25案貸款金額皆符合「不超過投資成本80%」的規定,並已建立與承貸銀行合作機制,加強貸款用途查核;此外,對於少數廠商使用未登記工廠作為投資地點,已要求於聯審會議審查前比對並加強宣導,防範類似情形再發生。
關於監察院建議廠商應與員工共享投資成果,經濟部回應,3大方案主要目標為促進投資與創造就業,行政院也已核定延長方案並加碼補助,在移工優惠措施中鼓勵企業加薪,帶動薪資與產業升級。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表示,投資台灣3大方案包括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以及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由「投資台灣事務所」為單一窗口,提供土地、水電、人力、稅務與資金等整合服務,每案均指派專案經理全程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