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促進居住正義,囤房稅2.0去年7月1日施行,並自今年5月正式開徵。截至今年8月底止,全國房屋稅累計實徵淨額達991.89億元,年度預算達成率高達107.9%,整體稅收成果超出預期。
鼓勵釋出 平衡房市結構
囤房稅2.0新制主要重點包括「提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持有成本」、「特定房屋適用較低稅率」及「減輕自住房屋稅負」等3大面向,其中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以全國歸戶方式採全數累進課徵,並調高法定稅率,以提升非自住房屋持有成本,同時減輕自住房屋稅負,以落實「多屋重稅、自住減稅」原則,達成稅制公平與居住合理化目標。
房屋稅2.0在今年5月開徵後,立法案預算報告指出,因全國歸戶制度與資訊系統整合尚在磨合階段,各地陸續出現部分執行亂象,主要問題包括稅務與戶政系統格式不一致,導致部分稅單未能正確勾稽,甚至出現自住房屋附屬停車位被誤列為非自住、稅額明顯增加的情形;另有納稅義務人未及時完成戶籍登記而無法享有自住稅率優惠,也引發民眾疑慮。
為解決相關問題,財政部將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期限、3類出租房屋申報期限及房屋稅繳納期限均延長至6月2日,且輔導地方稅捐稽機關更正未依照自住房屋課稅之停車位稅單。立法院預算報告顯示,據統計至今年8月底,114年度房屋稅累計實徵淨額991.89億元,占年度預算比率已達107.9%。
房屋稅2.0亦透過租稅誘因鼓勵房屋釋出。對公益出租人及符合租金標準並申報所得的房屋所有權人,均提供房屋稅優惠;對於建商超過合理銷售期間仍持有之房屋,則課以較高稅率,以促進餘屋加速出售。財政部強調,相關措施的目的在於增加租賃與買賣市場供給,進而平衡房市結構。
租屋逃漏稅 每年查獲25萬件
立法院報告建議財政部,未來將定期檢視政策成效,包括公益出租及一般出租案件增減情形、各區域租金漲跌趨勢,以及房價與居住負擔指標變化等,作為住宅政策與房稅制度持續改進參考。
財政部近年所辦的多項不動產交易及租賃所得專案查核計畫,據統計,110至112年度個人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需補稅者每年逾25萬件,個人房屋租賃查核之查獲率均逾5成,突顯逃漏報所得情況嚴重。立法院預算報告建議,財政部應繼續強化查核作為。
財政部2021年8月起辦理「加強個人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立法院預算報告指出,5區國稅局年查核個人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需補稅之件數及金額仍高,更發現2020至2024年度需補徵件數及稅額概呈增加趨勢。
2021至2023年度每年整體補稅件數均逾25萬件,比率則介於26.8~28.3%間,而2023年度5區國稅局合計收取補稅金額雖為近3年最少,也達8.23億元,顯示近年補稅件數及金額均居高不下,意圖逃漏報租賃所得者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