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期政府不斷強化對於公務員到中國大陸、港澳地區的管理機制、及公務員持有陸證的「常態化」清查。除了規範收緊、裁罰建議出爐之外,大陸委員會也擬定了一套「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有6項,宣告建立「公務員赴陸港澳有異常情事或失聯之通報機制」、「定期抽查違法赴陸港澳機制」等,明年元旦起實施。
據各級機關人事單位近日收到的函文,「精進措施」包含簡任11職等以上未涉密人員,未經內政部許可原則不准出境赴陸,內政部移民署於國境線上原則「不得放行出關」;將建立「公務員赴陸港澳有異常情事或失聯之通報機制」,由各機關政風單位主責向陸委會、內政部及法務部進行通報;也建立全國各機關「定期抽查違法赴陸港澳機制」,由政風單位每年辦理等。
其中由法務部廉政署針對10職等以下公務員赴陸港澳的每年「抽查機制」,將比照出入境紀錄、差勤紀錄等,如發現未經申請赴陸港澳,啟動調查及應處。此外也要求內政部配合「精進措施」,於今年底前修正有關「案件裁罰基準」,增訂應審酌違反情節輕重、危害程度等情形,於法定罰鍰額度區間,酌予加重或減輕處罰。
今年政府已要求62.6萬名軍公教「核心」人員具結未申領大陸證件,明年將實施「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每半年督考1次,並列明「不配合查核之處置建議」;也已通函全國,公務員赴大陸,均應事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違規赴陸港澳最重可記2大過免職;此次「精進措施」突顯政府內部人員管控的「機制」仍在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