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過去外國學生在台就學期間若取得中華民國籍,就可能因為失去外籍生資格而遭退學,引發爭議。為此,教育部放寬《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只要先前無中華民國籍且非僑生,且依《國籍法》第三條至第七條歸化取得國籍,如高級專業人才等,即便成為台灣人後,也能繼續在台就學,不必退學。
據了解,一名非裔神父當年持外國籍來台傳教,近年以外籍生身分入學陽明交大博士班,就學期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本應美事一樁,但因違反《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於是遭退學。校內人員表示,神父來台奉獻已逾二十年,能說流利國、台語,年老時願歸化並留台終老,他就讀博士班已修畢相關學分、通過資格考,僅差完成博士論文,但卻因取得中華民國籍反而被退學,令人錯愕。
陽明交大教務長陳永昇表示,神父歸化是為出自對本國的認同,不是為了規避任何法規或獲取不當利益,於是今年也在全國教務經營聯席會提案,希望重新檢視《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規定,如增列已在我國長居並有特殊貢獻者歸化後學籍彈性處理方案,才符合教育平權精神。
教育部表示,近日已修正《外國學生來台就學辦法》,外籍生就學期間只要是依《國籍法》第三至第七條歸化就不會被退學,如高級專業人才、殊勳貢獻人士等,但修法前已被退學者,不溯及既往。
不過升學輔導平台大學問執行長魏佳卉認為,放寬《國籍法》適用範圍,更多外籍生只要符合規定依法歸化就能繼續讀書,不會因為變成台灣人就失學,但建議應盡快制定國際教育專法,對不同身分者就學、移民建立一致性規範,才不會缺什麼補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