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知名品牌上榜 購買時須辨識批號 衛生局:開瓶後最好一年內用完
【本報台北訊】台北市市議員李彥秀日前接到民眾投訴,指在百貨公司用到過期試用品,導致皮膚紅腫、過敏,衛生局表示,目前已陸續進行相關稽查,經查而未改善者,可依消保法開罰。
市議員李彥秀昨天在召開記者會時指出,約莫六月底、七月初,接到一名鄭姓消費者,於新光三越A8館試用過「男性沐浴膠」後,雖然馬上以清水洗掉,但還是出現紅腫等疑似過敏情形,後來仔細查證,才發現原來專櫃小姐讓他試用的產品,已經過期。
李彥秀昨天在記者會中,羅列出十六項由助理實際至專櫃訪查,所發現的過期試用品,包括碧兒泉、倩碧、植村秀、嬌蘭、SISLEY、KOSE 和DIOR等著名品牌,都被助理發現陳列有過期試用品,其中鄭姓消費者使用過的碧兒泉男性沐浴膠,更是已經超過保存期限達一年五個月。
李彥秀表示,目前專櫃販售的化妝品、保養品,瓶罐上都僅標示產品批號,只有部分產品外包裝上才有進口商黏貼的中文標籤,因此不但民眾買回家後,搞不清楚自己正在用的產品到底還可用多久,連專櫃上陳列的瓶瓶罐罐,也都暴露在過期使用的危機上。
由於昨天衛生局已開始進行相關稽查,不少專櫃上的試用品都貼上手寫的保存期限標籤,當場並未發現過期的試用品。只有新光三越A11高絲(KOSE)專櫃的試用品上,僅貼有手寫「開瓶時間」的標籤,而產品上面的批號,甚至連專櫃小姐自己都看不懂。
針對現場情況,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指出,專櫃小姐應具有辨識自家產品批號的能力,以便能在顧客購買、詢問時,即時提供正確的訊息。
姜郁美表示,依照管理條例,國內外生產的化妝、護膚用品,可以在外包裝和瓶身上選標批號或出廠日期其中之一,至於市面上可見外包裝上貼有中文標籤的產品,則都是廠商自行加貼的,基本上,盒內的產品還是大多只有批號。例如:「碧兒泉乾性洗面乳」批號「XA350 」,「X」代表產地,「A」代表二○○四年,350則是表示這款產品是製成於該年三百六十五天中的第三百五十天。
姜郁美說,因為各家廠商往往有自己一套批號標示方法,所以法令也要求這些廠商必須在官網上提供以資消費者查詢批號代表日期的系統。
她建議消費者,在塗抹任何產品前,一定要先了解產品保存期限,且開瓶後最好一年內用完,否則產品氧化後,容易出現油水分離的情形,使用可能引起過敏。
衛生局今後也會加強輔導業者,要求業者旗下專櫃小姐都要能辨識批號,並將化妝品和保養品試用品納入例行稽查項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