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提升工安。圖/侯永全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昨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明訂人工智慧(AI)研發與應用的基本原則,也要求政府應積極推動人工智慧研發、應用及基礎建設,並辦理人工智慧相關產業的補助、委託、出資、獎勵、輔導,或提供租稅等財政優惠措施。但對於主管機關的權責分配,並未明訂。
對於未明訂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次長林宜敬說明,AI跟所有部會皆有關聯,且基本法是上位法案,不需明定主管機關,避免限縮範疇。
林宜敬也說,AI應用很多元且變化太快,未來相關細節將交由各部會訂定相關的作用法,像是交通部針對自動駕駛管理,或是衛福部針對醫院醫療診所的AI輔助醫療診斷等,都會在基本法三讀通過後,陸續訂定作用法。
然而,行政院版尚未進入立院審查,朝野立委各自提出多達14個版本,顯示對於AI治理方向意見分歧。
此外,為強化勞工安全衛生保障,行政院會昨也通過勞動部所提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今日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其中新增職場霸凌專章,明確職場霸凌定義;另也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提高罰鍰上限。
此次職安法修法,共修正23條,是自2013年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調整,希望進一步降低職業災害並提升友善職場環境。
勞動部表示,透過修法,希望將工安預防全面化,要求工程從新建到分包,都需重視與提升工安;另也推動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化,營造友善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