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眾因欠債遭法院扣押保單案件已逾百萬件,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保險法》修正案,將可強制執行的保單解約金門檻,統一上調為中央或直轄市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的6個月金額最高標準者,目前最高為台北市約14萬6730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估,修法通過後,至少有100萬件遭強制執行的保單可被豁免;若以近15萬的解約金豁免門檻回推民眾保單保額,等於20年期的保單至少要超過1000萬才會被強制執行。
另考量扣押或強制執行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恐導致保戶失去維繫生命身體健康及維持生活經濟安定。修正條文明定要保人為債務人之健康保險契約、傷害保險契約之解約金債權,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