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案 李義祥二審重判12年6月 |2025.05.30 語音朗讀 44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花蓮訊】2021年408次太魯閣號撞車出軌奪49命,禍首包商李義祥二審被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妨害投標罪判刑,刑責從一審7年10月加重到12年6月,關鍵在於肇事逃逸部分改判有罪,量刑採最上限。越籍移工華文好依然無罪。審判長林信旭說明,李義祥肇事逃逸由無罪改判有罪,是因當時李違反停留現場的義務;且李在事發後未求援,合議庭認定他違背「即時協助救護被害人」義務,原審在這部分諭知無罪,難認為允洽,因此改判,量處法律上最高刑度7年。 前一篇文章 公職赴陸港澳 擬修法全面納管 下一篇文章 攬才專法 放寬申請永久居留門檻 熱門新聞 01【詩】五月節2026.06.19027種早餐食物 吃了血糖不飆升2026.06.1503佛光會南美聯誼 實踐和諧與和平2026.06.1504星雲大師全集【文叢】無聲息的歌唱─大磬2026.06.1505台中.和平 山城祕境映雲海 中橫雲霧萬重開2026.06.1506變形書包變課桌 學習不受限2026.06.1507【寬鼎畫語】凝望2026.06.1508小天星成果展 孩童自信秀才藝2026.06.1509陽明山友善農業 海芋減藥有成2026.06.1510達拉木馬 現身上海2026.06.1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部會搶預算 無人機變提款機超時加班 紡織廠涉強迫勞動採購無人載具 政院編2100億饒慶鈴案 陸委會喊查處陸官校慶 展現軍容海峽論壇現聲 饒慶鈴恐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