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央銀行執行外匯專案金檢不過三天,就抓到炒匯嫌疑犯。央行昨日指出,近日進行場外監理時發現,部分外資匯入資金未即時投資國內證券,而停泊於新台幣活存帳戶裡;此外,央行在七日、八日赴銀行專案金檢時,亦發現有企業或個人以國外借款名義匯入資金結售為新台幣,但並無實際新台幣資金用途。
央行昨天強調,近期外界關注新台幣匯率及央行獨立性議題,依據《中央銀行法》規定,央行具有貨幣、信用及外匯政策事項審議及核定權,歷年來府院均對央行政策予以尊重,央行將本於職責,基於全民利益,獨立行使職權。
籲銀行結匯
應落實規定
新台幣匯率五月初「暴力升值」,讓央行不得不出手,對銀行進行專案金檢;央行強調,為維護匯市秩序,籲請銀行受理客戶結匯應善盡輔導之責,確實落實央行結匯規定。
首先,外資匯入資金應依所申報的匯款性質,運用投資國內證券,不宜在買進證券前預先匯入資金,並長期停泊新台幣活期存款帳戶;第二,銀行辦理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於客戶訂約、展期及交割時,均應查核交易文件與金流的合理性、關聯性及實需性,以落實遠匯實需原則之審查;第三,銀行受理客戶大額新台幣結匯交易,應確認相關證明文件與申報性質相符。
央行重申,銀行受理客戶以國外借款性質辦理結匯時,應確實瞭解客戶交易需求,輔導客戶據實申報,落實查核相關交易佐證文件,不宜僅做形式上審查;外幣借款應以外幣保留使用為原則,若有新台幣需求,應有實際新台幣用途再進行結匯。
結售新台幣
須證明需求
在央行眼中,外資匯入後,唯一合理用途就是進場買股票,若匯入後沒有進場,或賣股後不匯出,一直在新台幣帳戶上滯留,會被視為具炒匯嫌疑。
另外,國內進出口商承作遠期外匯,或以國外借款名義匯入資金並結售為新台幣,是否能出具單據,證明有交易的實際需求,也是央行檢視的另一重點。
至於央行後續怎麼處理,官員表示,若發現銀行有疏失,會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處置,例如:寫檢查意見、記缺失,予以糾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