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預法)自從去年上路已滿1年,去年累積832件醫療爭議,成功調解率達45%。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表示,醫預法的重點在於建立非訴訟處理機制,強化溝通與事前預防,避免案件走入訴訟程序。
另,她也站在醫界角度,說明爭議的醫事鑑定為何難繼續施行。
對比醫預法上路前,每年平均調解數531件,調解成立率39%,上路後第一年調解案件數832件,成立率提高到45%;重大醫療事故通報46件。劉越萍說,顯示醫預法上路後,前端預防的加強有助於醫療糾紛進入司法,並非取代司法,而是讓民眾跟醫界之間有更多理解、協商的空間。
然而,在訴訟上,去年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要求參與刑事醫事鑑定的醫師具結、具名及到庭以言詞說明,導致沒有專家願意參與而一度停擺。劉越萍說,當時為避免司法、檢察機關將案件相關卷證交到衛福部,延宕鑑定時間,去年8月開始停止收案並退回。
劉越萍坦言,該修法沒有考慮醫療特殊性,鑑定對醫師而言是「低價值行為」,不僅花費時間跟損失收入與鑑定不相當,更因為醫界太小讓鑑定具名成為壓力阻礙。
再者,鑑定種類多元,以重大兒虐剴剴案中協助鑑定的醫師邱彥南為例,並非判斷醫療行為對錯,而是看剴剴是否受虐,卻被外界質疑專業度,更印證醫師出庭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