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可具結放棄陸籍 民眾黨團提案法制化 |2025.04.28 語音朗讀 25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內政部移民署要求陸配補件「喪失原籍證明」,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明定該法不溯及既往,2004年3月1日前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全數得以具結方式替代放棄大陸戶籍。至於2004年3月1日以後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相關證明延後至本法修正後6個月內提出,同樣得以得具結方式辦理,辦理辦法,授權主管機關定之。 前一篇文章 朱立倫再提罷賴 黃國昌附和 下一篇文章 立院訪美團啟程 聚焦關稅軍售 熱門新聞 01【詩】蠟燭2025.09.1202【詩】走過康橋2025.09.1103東禪寺供僧 信眾護教行菩薩道2025.09.1104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禪學與淨土—禪與文人 3-32025.09.1105【小品人間】寧靜海2025.09.1106佛光山甘露遍灑南監 啟蒙收容人孝親報恩2025.09.1107嚮往佛光山 佛州橘郡郡長參訪佛館2025.09.1108台灣永續行動獎 人間福報獲金、銅獎2025.09.1209全球最長航線將開通 至少飛26小時2025.09.1110牽動數代玩家青春 瑪利歐迎40歲2025.09.1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不對稱作戰條例 預算送審今年經濟成長率 國泰金上修至4.5% 航太國防展 將聚焦無人機財劃法爭議 卓揆籲修法解決總統:對等尊嚴 台願與陸交流總統:在野修財劃法 鑄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