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可具結放棄陸籍 民眾黨團提案法制化 |2025.04.28 語音朗讀 21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內政部移民署要求陸配補件「喪失原籍證明」,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明定該法不溯及既往,2004年3月1日前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全數得以具結方式替代放棄大陸戶籍。至於2004年3月1日以後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相關證明延後至本法修正後6個月內提出,同樣得以得具結方式辦理,辦理辦法,授權主管機關定之。 前一篇文章 朱立倫再提罷賴 黃國昌附和 下一篇文章 立院訪美團啟程 聚焦關稅軍售 熱門新聞 01木衛一火山頻爆發 謎團解開了2025.07.0602培養裁判、經營球隊 日女體大全方位育才2025.07.0403【光影紀事】交大電子所草創時期側寫2025.07.0404【老師的話】 解決煩惱的妙方2025.07.0505陸宣布 啟用W121銜接航線2025.07.0706【生活智人140】「愛自然」執行董事勞利 展現自然照片的驚人威力2025.07.0507戴維思 用一萬步希望教養早產雙胞胎2025.07.0508巴西玉米豐收節 如來寺傳揚三好2025.07.0409社論--勞退新制亟待改革2025.07.0510兆顆氫彈能量 超級閃焰恐釀災難2025.07.06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CPI連3降 外食房租續漲6年新低 前5月建物抵押棟數 年減24%陸宣布 啟用W121銜接航線同心動員演習 後備軍人報到EMU700換裝首航服役逾半世紀 F-5E/F戰機除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