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憲院24日宣布駁回總理韓悳洙的彈劾案,韓悳洙即起恢復南韓總理及代理總統一職。圖/法新社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憲法法院(憲院)24日駁回國會去年12月27日通過的國務總理韓悳洙彈劾案,韓悳洙即起恢復南韓總理及代理總統一職。自他被彈劾翌日來,相隔達87天恢復其總理兼代理總統身分及職權。崔相穆也隨即卸下代理總統與代理總理身分,恢復原本副總理兼企畫財政部長身分。
韓悳洙24日發表談話指稱,在美國總統川普1月就任後,美中為了爭霸而展開激烈競爭,全球面臨新一輪地緣政治劇變及經濟秩序重塑;南韓人民並不希望國家偏向左、右派的任一方,只期望國會向前發展。他同時也呼籲國家不可再分裂,要兩黨團結。
此外,這項宣判也讓即將到來總統尹錫悅彈劾案增添更多緊張感;憲法法庭28日將裁決是否彈劾被停職的總統尹錫悅,此案已破憲法法院史上最長審議紀錄,而彈劾案的拖延,也讓南韓社會愈趨分裂,上周末兩派陣營共有數十萬人上街。
憲院24日上午10時宣判韓悳洙案。現有8位大法官中,有5人認為不成立、1人認為成立;另有兩人認為應不予受理,而鄭是南韓總統尹錫悅前年直接任命的大法官,趙則是尹所屬的執政黨國民力量黨去年向國會推薦。
尹錫悅內亂共謀 理由不成立
不過對韓悳洙因協助和默許尹錫悅去年12月3日實施緊急戒嚴而被國會彈劾的理由,駁回的5位大法官均認為「無法認定因此違法違憲」。5人皆表示沒有證據與客觀資料能證明,韓悳洙曾為了提供緊急戒嚴程序的正當性而積極作為,故國會指控他是尹錫悅「內亂行為」共謀的彈劾理由不成立。
唯一認為韓悳洙案應成立的大法官鄭桂先則表示,韓悳洙拒絕任命「(尹錫悅)內亂(案)特別檢察官」及準大法官,嚴重違反「關於任命特檢之法」、憲法和國家公務員法等法規,足以構成彈劾案成立的理由。
至於國會彈劾韓悳洙時,他已具代理總統身分,因此國會通過其彈劾案的標準是否應與彈劾總統一樣,即南韓憲法第65條規定,需有全體國會議員3分之2以上同意(南韓本屆國會議員共300席)才能通過(即200票以上),而非國會通過總理彈劾案所需的全體國會議員3分之1以上同意(即100票以上)的爭點,有6位大法官並不認同。
民調:58%民眾支持彈劾尹錫悅
另外,南韓外交部24日說已向美中與日本說明韓悳洙案的判決結果,韓方願和美方持續鞏固同盟關係並擴大合作,並呼籲韓中日保持密切合作,以發展雙邊關係;韓裔的美國駐韓代理大使尹汝尚則說,美方將堅定不移支持同盟關係發展。
媒體分析,韓悳洙復職,直觀上看,這無疑是對尹錫悅有利的發展。不過,這並不代表憲法法院會駁回尹錫悅的彈劾,畢竟尹錫悅彈劾案與韓悳洙彈劾案的案情絕不相同。而且支持彈劾罷免尹錫悅的民意依然占多數。
南韓蓋洛普在18至20日進行的民調就顯示有58%受訪者支持彈劾,反對者為36%。如果從減少社會分歧的維度來看,憲法法院沒有不罷免尹錫悅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