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賴清德總統昨天宣布志願役官兵待遇調升:目前每月1萬元的「志願役勤務加給」,將依階級增加3000元至5000元;每月5000元或3000元的「戰鬥部隊加給」,各增7000元與4000元。4月1日生效後,一線戰鬥部隊的志願役少尉與二等兵,每月可多領1萬2000元,稅前達到6萬9210元、5萬3350元。
國防部長顧立雄昨日在立法院表示,針對不能領取戰鬥部隊加給,但需被照顧的特殊專長官兵,後續可能會有第2波調薪,例如電偵加給、戰航管加給與網路戰加給等,等行政院核定後再公布。
總統府20日傍晚通知媒體,賴總統將於21日晨至松山機場,勗勉參加國防部「立即備戰操演」的海軍陸戰66旅衛戍第二戰鬥隊。該單位係由66旅派出1個加強連組成,配有雙聯裝刺針飛彈等武器,去年10月起進駐松山機場,協助空軍松山指揮部執行衛戍任務。昨天上午,戰鬥隊並未執行備戰科目,而以靜態展示裝備方式迎接總統。賴總統致詞時表達感謝官兵辛勞,隨即宣布調薪方案。
立法院正在審議在野黨提出的《軍人待遇條例》,其中明訂將志願役勤務加給增為3萬元。賴總統昨天致詞時特別強調,調整國軍待遇是長期政策,必須經過嚴謹討論,絕非漫天喊價。
總統喊話在野 思考凍刪國防預算影響
賴總統呼籲在野黨重新思考,凍刪國防預算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期盼朝野團結一致,全力支持國軍,共同守護國家安全。
志願役官兵薪資的3項基本要素,為「本俸」、「專業加給」、「志願役勤務加給」。前兩者依階級年資而異,志願役勤務加給目前一律1萬元。此次賴總統宣布,少校以下多加5000元,中校與上校加4000元,將官加3000元。
此外,則因各人的職務、專長、所屬單位等因素,有多種不同種類的加給,例如主官管加給、海勤加給、飛行加給、外離島加給等。其中「戰鬥部隊加給」始於馬政府,針對相對更辛苦、招募不易的戰鬥部隊發放。蔡政府時曾擴大發放範圍,第一類5000元,包括步兵、砲兵、裝甲兵、憲兵、防空飛彈的連級單位,以及海軍艦艇等。
第二類3000元,發放對象包括上述單位之營部連,化學兵、工兵、通信兵的連級單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