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23RF
文/莫洱
俗話說:「禍從口出,病從口入」。但是要回答:「這個有沒有毒?」、「那個會不會導致癌症?」這類的問題,我們就必須把「劑量」給考慮進來。
過與不及 劑量把關
水對我們很重要,人不吃東西只喝水還可以撐一個禮拜,但是如果連水都不喝,三天之內就會致命,所以有某個瓶裝水的廣告不是說:「多喝水沒事,沒事多喝水」嗎?不過,真的是水喝再多都沒事嗎?2024年的一則新聞,報導了一位15歲的國中生參加一場喝水比賽,一口氣喝下6000cc的水,引發了頭暈、抽搐、嘔吐,送到急診室時已喪失意識,幸好經過緊急醫療才恢復健康。這是因為過度飲水,導致血液裡的鈉離子濃度過低所引起的中毒,在醫學上稱為「低血鈉症」。所以,水究竟是維持生命所必須,還是會導致低血鈉症的有毒物質,就看我們所攝取的量。被稱為毒理學之父的瑞士醫生帕拉賽瑟斯,(Paracelsus)在五百多年前就說了:「萬物過量皆是毒!」
防腐檢驗 安全規範
台灣氣候潮溼,很容易滋生微生物,往往需要添加防腐劑,才可以避免食物過早腐壞。以「苯甲酸」這種常見的防腐劑來說,在正常的飲食情況下,會隨尿液排出身體,對健康不會有任何影響。一個成年人每天要吃下半公斤的乾貨,或是300公克的果醬,才可能會有胃痛、嘔吐等急性症狀,其次也沒有證據顯示,這種化學物質會導致癌症等慢性疾病,更何況像是藍莓、蔓越莓等莓果,本身也自帶有天然生成的苯甲酸,如果過度擔心食品裡苯甲酸的人,是不是也應該擔心莓果類水果呢?
像是戴奧辛或是重金屬,由於人體代謝不易或毒性太強等因素,只要極少的量都可能造成身體的危害,所以我們確實應該採取嚴謹的態度來防範;但是對於食物裡的合法添加劑,我們不問劑量,一律也用同樣的方式來對待,把「民以食為天」這件事,弄成了杯弓蛇影,的確是沒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