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今日生效,依新法規定,憲法法庭須10名大法官才能評議、9人同意才能宣告違憲、作暫時處分,目前大法官僅8人,運作面臨阻礙。民進黨立法院黨團23日遞暫時處分裁定陳情書,憲法法庭表示,大法官正依法處理中,尚未作出裁判。
大法官們昨如常處理作業,未開全體會員評議的大會。憲法法庭昨也未說明收了案後是否「受理」,接下來九天春節假期,憲法法庭亦無加班計畫。
憲訴法規定,憲法法庭得設數個審查庭,每3人1組,主要的工作是透過「一致決」來決定不受理案件,不獲受理的狀況包括聲請人無當事人能力、沒有合法的法定代理人、聲請逾越法定期限、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的裁判聲明不服或聲請不合程式等。目前8名大法官勉強湊成3個審查庭,其中年紀較輕的尤伯祥身兼兩庭庭員。
至少3位大法官 技術性缺席
若依新制規定,須10名大法官才能開憲法法庭。除了審查庭剔除掉不受理案外,受理聲請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未達同意人數,裁定不受理,此部分新、舊法門檻未改變。
新法生效後,憲法法庭是否受掣肘而不再開「大會」,等待至少補齊兩名大法官後再說,或是以「憲政高度」認為不受拘泥、繼續運作,都成外界矚目的焦點。
憲法法庭表定昨天未對憲訴法作出暫停施行的暫時處分,一大關鍵因素是至少3位大法官選擇技術性缺席,實際上未開評議庭,據了解有大法官不認同執政黨聲請暫時處分的理由,也有人不願大法官角色沾染過多政治,未來新法上路,在大法官未補足前,憲法法庭運作恐將持續爭議。
選罷法 政院通過覆議案
立法院昨天下班前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案送至行政院,行政院隨即召開臨時院會,認定修正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通過覆議案,將呈請總統核可後在法定期間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閣揆卓榮泰批評立院在農曆年前送出法案,是赤裸裸的政治算計。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反嗆行政院一再提覆議,卻不斷被民意打臉,不只完全不自覺,還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