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外界高度矚目的「新新併」審查案結果出爐,公平交易委員會昨日委員會決議,該合併案不會對市場競爭造成顯著影響,因此決定不禁止這起結合案,歷經4個月的審查期,終於點頭通過。
此次合併案由台新金控提出,計畫透過吸收合併方式與新光金控整併,並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由於2家金融控股公司的營業額已達《公平交易法》規定的結合申報門檻,因此台新金控於2023年9月4日正式向公平會申報。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指出,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的合併涉及金融市場多個業務範疇,包含銀行、人身保險、證券期貨、投信投顧及保險代理人等多項業務,這些業務存在水平重疊關係,在保險與基金商品的銷售通路上形成上、下游的垂直結合,公平會對該案進行雙重競爭影響分析。
在水平結合部分,陳志民分析指,2家公司在銀行、人身保險、證券期貨等市場中的業務合併後,市場占有率總和未達15%,意味著該合併案對市場集中度的提升有限,對其他競爭者的影響微乎其微,不具備顯著限制競爭的風險。
垂直結合部分,公平會針對保險與基金商品的生產與銷售通路進行調查,結果顯示,該市場參與者眾多,競爭環境相當激烈,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旗下事業合併後,仍不具備顯著的市場主導力。公平會認為,合併案不會造成市場封鎖或排擠其他競爭者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