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彰化訊】彰化市民權市場地主繹如齊神明會去年發現從五十九年起地價稅被溢徵逾兩千萬元,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今年三月只同意退回最近五年溢徵的八百多萬,地主提出訴願,但被彰化縣政府訴願委員會駁回。
兼任神明會會計的副主委陳錫卿昨天說,此事猶如大律師陳長文冤繳房屋稅的翻版,不久前三重市也有類似案例,台北縣長周錫瑋願意道歉並退回稅款,為何彰化就不能?
地方稅務局長陳大倫說,這是彰化縣有史以來最大一筆溢徵地價稅案,但礙於法令,無法再多退;縣長卓伯源表示,行政裁量權也要合乎法令,會向上級反映修法,況且訴願委員會的決議,不是縣長可以左右。
訴願委員會主委張瑞濱說,此案可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只要在定讞前中央完成修法,地主仍有機會拿回溢繳的稅款。
繹如齊神明會名下有兩筆土地共一千一百九十一平方公尺,五十九年經彰化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編為「部分道路用地及部分市場用地」,七十五年間租給市公所建民權市場,土地迄今仍未徵收,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
依土地稅法規定,公設保留地應依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但這兩塊土地從五十九年起一直到去年,都被依千分之五十五計徵地價稅,去年十一月間才被陳錫卿發現錯誤。
神明會認為,稅捐機關應該返還不當得利,民法規定請求權時效為十五年,要求應退還自七十六年起溢徵的稅款,計一千八百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