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博群綜合報導】環境部昨日召開「我國2030減碳新目標暨擴大碳盤查登錄預告」記者會,宣布第3階段(2026-2030年)溫室氣體減碳目標,將較基準年2005年減少26%至30%,比國發會發布的目標還高出不少。工總表示,《巴黎協定》將目標設定的很高,但去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8)檢討時,各國達成率都不如預期,顯見目標不容易達成;現在環境部拉高標準,對企業來說影響更大,產業界叫苦連天,盼政府訂定目標時應再審慎一點。
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設立每5年為1期的階段管制目標,並於今年底前提出第3階段管制目標。環境部長彭啟明指出,台灣的2030年減碳目標比對亞洲其他國家地區,僅次於日本(減少41%)。若依2007年碳排放峰值來計算,台灣的減碳目標可達34%至38%,接近南韓的40%,僅次於日本的46%。
學者:再生能源發展緩 難說服
彭啟明強調,台灣面對減碳議題不應以末段班的表現為準,而是要積極提出各部會減碳旗艦計畫,並結合金融支持、碳價機制等方式推動。於這次減碳區間會變大,主要考量國際政經局勢、全球最新氣候科技發展的瓶頸與突破、國內AI用電需求,以及《財劃法》修正後氣候資金投入的不確定性等。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預告的第3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將於即日起公布,並計畫於明年2月7日舉行公聽會,廣徵社會意見。最終草案將會報行政院。
環團表示,再生能源的發展連年跟不上政策目標,本次提出之目標的減碳行動方案也未一起公布,難以進一步檢視減碳方案和可行性。環團認為,目標值如何訂定應提供計算基礎給大眾參考;另外建議政府應推行更多再生能源「創能」相關政策,加速電力市場的自由化。
環團:應提供計算基礎
台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質疑,核能退場加上再生能源發展緩慢,難以說服國人能夠達標。
另外,國內碳盤查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碳大戶,碳排占國內總體約54%,蔡玲儀表示,預計明年起將會擴大列管盤查登錄對象,但僅需申報,不用請第三方查驗,也不會要求在2026年繳交碳費。
就製造業部分,擬擴大為年排放量達1萬噸的業者就需要盤查;另外新增22家醫學中心、全台客貨運輸達200台以上業者、門市100家以上的連鎖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3大電信業者。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大專校院、旅館業、鐵路、捷運運輸等,全公司年用電達2000萬度以上、單一場所用電1000萬度上者,總計新增約500家企業、門市約2萬間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