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掌握關鍵母乳成分、提升寶寶保護力……」部分嬰幼兒奶粉強調,自家乳品與母乳品質相近,外包裝上印著寶寶圖樣。嬰幼兒食品標示管理新制於明年元旦上路,規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不得印有嬰兒圖片,不得標示「母乳化」或優於母乳等同意義詞句,違者最高罰300萬。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江仟琦表示,該項標示新制有2大重點,首先,在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中,每100大卡熱量含鐵質小於1毫克的產品,現行標示為「3個月以上嬰兒食用時,應注意補充鐵質」,在考量雙胞胎、多胞胎等,提醒所有嬰兒家長適時補充鐵質,故修正為「嬰兒食用時,應注意補充鐵質」。
第2點為辨識標記母嬰圖的標記文字,從「餵母乳的嬰兒最健康」,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食品法典原文,修正為「母乳是嬰兒最佳的營養來源」,如違反標示相關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此外,為了鼓勵家長優先使用母乳,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外包裝不得標示「人乳化」、「母乳化」或優於母乳等同意義詞句,且不得有嬰兒圖片,以及使產品變得理想化的圖片或文字等,違者同樣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提醒,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還需加註「產品開封前及開封後的保存方法」、「產品的使用方法及用量」等提醒詞句,以顯著標示辨識標記並印刷於容器或外包裝。
化妝品新制 禁含PFAS等9項成分
此外,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被用於食品、化粧品包材等,過量暴露會有致癌風險,環境部已公告列管多種PFAS物質,衛福部食藥署公告,明年起化粧品含PFAS在內的9種成分,禁止製造、輸入、供應、販售、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試用,違者最高處5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