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台中大肚全聯倉儲工地大火釀九死八傷,台中地檢署傳喚承造人互益營造、承包商新菱公司共二十四人到案,初步認定分包商紋禕公司使用乙炔切割樓地板沒做好防火引燃,監督人員未盡責,檢方訊後將新菱的藍姓副理等五人列被告,各依過失致死罪以五萬至六十萬元交保。
主任檢察官蕭擁溱二度赴火場勘驗,另指派八名檢察官分工,二十日通知承攬該倉儲工程空調設備的新菱公司、承攬營建工程的互益公司、承攬機電工程的兆申公司,以及負責分包空調配管的紋禕工程行,包括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共二十四人到案。
檢方就當天起火位置,調閱施工配置圖,掌握空調廠商、工班,經交叉比對證詞發現,當天工人使用乙炔切割倉儲鋼構的樓地板,準備自四樓拉空調配管至下層樓時,因切割噴濺大量火花,加上施工處非密閉,四面八方仍存有空隙,火花可能因此噴濺掉落引燃火勢。
檢方訊後認為,事發前從事空調配管的作業人員,以乙炔切割樓地板作業時,疑有未盡防火防護措施的注意義務,相關監督人員未善盡督導責任,導致火星引燃穩熱板(PS板),進而引發火勢釀死傷事故。
另,火災造成空汙最高可罰五百萬元;二名逃逸外勞,將分別對雇主和營造商處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