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應生成式AI技術、淨零趨勢快速發展,行政院會今擬拍板《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擴大投抵項目納人工智慧及節能減碳2類,支出上限提高至18億元,強化投資誘因,實施期程延長至2029年底,對齊租稅優惠。
現行產創條例規範,投資智慧機械、導入第5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相關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支出金額合計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經專案核准可適用當年度抵減率5%或分3年抵減率3%。
由於投資抵減規定將於年底落日,經濟部著手修正第10條之1、第23條之1、第23條之2修正草案,行政院會擬今天拍板相關條文。
據修正草案第10條之1,經濟部延續原有投資抵減項目,並因應產業發展需求、科技進展與淨零排放趨勢,增加人工智慧及節能減碳項目,因應投抵項目增加,將支出上限從現行10億元提高至18億元,抵減率維持不變,鼓勵資金挹注新創,加速數位、淨零轉型。
投資抵減適用年限也從今年底延長至2029年底,對齊產創第10條之2等租稅優惠,企業最高可以9000萬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此外,另針對產創條例第23條之1、第23條之2修正草案,為鼓勵更多資金挹注新創,草案將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的實收出資額門檻,將由現行3億元調降為1.5億元,其中投資新創事業金額比例提高至50%,以便引導有限合夥創投事業資金可多挹注於新創事業。
另外,增訂個人投資設立2年以上、未滿5年的新創事業,且投資額達50萬元,將適用租稅優惠,協助新創事業取得營運發展所需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