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停復保制度 12月23日廢止

 |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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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健保「停復保」制度將走入歷史,衛福部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刪除停復保相關條文4條,增加1條過渡條款,今年12月23日起,國人出國即使超過6個月,需持續繳納健保費,不再容許先停保,返國後復保。健保署估計,此次健保改革,可替健保增加約24億收入。

長期定居在中國大陸的藝人黃安,時常在網路發文貶低台灣,但因持中華民國護照,只要生病就會返台使用健保資源,先前他發文直言「我就是爽用健保,你們又能拿我怎麼辦」。

已停保者  返國當天復保

健保署多年來嘗試修訂相關條文,盼能解決爭議。2022年,憲法法庭以健保停復保制度未以法律規定,判決違憲,要求衛福部2年內完成修法,否則相關規定失效。2年時限將於今年12月23日期滿,衛福部昨預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期為2周,預告期若無異議,12月23日起廢止停復保制度。

《全民健康保險法》現行規定為,預計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申請停保,期間可免繳保費,一入境即自動復保,返國復保屆滿3個月,可再辦理停保。除了出國6個月以上的國人,失蹤未滿6個月者,其家屬也可辦理停保。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表示,修正草案除了刪除停復保的相關制度,還加上過渡條文,今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12月23日後,應於「返國當天」依規定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受理停保。新制將於12月23日上路,該日起,即使國人出國超過6個月,一樣要繳納健保費用,讓全體國人履行義務恢復一致。

政策變更  醫改會籲加強宣導

健保署長石崇良說,停保適用的2類對象,失蹤或出國超過6個月者,其中出國辦理停保者為大宗,據統計,目前已辦理停保者有21萬人,新制上路後,21萬人若返國需依規定繳交健保費,估計健保可增加24億元收入。

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吳奎彥表示,肯定政府此次作為,呼籲政策變更應該完善通知民眾,而非只有公文通知,應該讓海外國人充分了解新制,避免不知情而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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